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用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用版)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年:2011-03-01

评分:5分

ISBN:7509327296

所属分类:行业好书

书刊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用版)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章基本原则**条【立法目的】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第三条【平等原则】第四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第六条【合法原则】第七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八条【本法的空间效力】第二章公民(自然人)**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 [公民]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第十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第十一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十四条【法定代理人】第十五条【公民的住所】 [户籍]第二节监护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十七条【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第十九条【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二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第二十一条【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第二十二条【宣告失踪的撤销】第二十三条【宣告死亡的条件】第二十四条【宣告死亡的撤销】第二十五条【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第二十七条【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八条【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二十九条【民事责任的承担】第五节个人合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的定义】第三十一条【合伙合同】第三十二条【合伙财产】第三十三条【字号与经营范围】第三十四条【合伙的内部关系】第三十五条【合伙的民事责任】第三章法人**节一般规定第三十六条【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三十七条【法人的条件】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九条【法人的住所】第四十条【法人的清算】第二节企业法人第四十一条【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第四十二条【经营范围】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企业法人的变更】第四十五条【企业法人的终止】第四十六条【注销登记】第四十七条【清算组织】第四十八条【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第四十九条【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第五十条【机关、事业单?和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第四节联营第五十一条【法人型联营】第五十二条【合伙型联营】第五十三条【合同型联营】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七章诉讼时效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附则实用核心法规实用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用版) 内容简介

《民法通则》共9章,156条,主要内容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民法通则》的规定虽然只有156条,且都是对民事关系的原则性、系统性的规定,但其条文内容足以涵盖全部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因此说,《民法通则》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和指导性,是民商事法律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用版)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于1989年6月10日经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本社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法制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工作者服务;为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相关推荐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