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审美理想之维

和:审美理想之维

作者:袁济喜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2001-10-01

评分:5分

ISBN:7806472924

所属分类:哲学宗教

书刊介绍

和:审美理想之维 目录

总序(蔡锺翔 陈良运)
导言
上编 审美范畴“和”的发展历史
**章 奠基时期(先秦)
**节 人文地理的沾溉
第二节 五行杂错之“和”
第三节 儒家的“中和”之美
第四节 道家的“和以天倪”
第五节 儒、道之“和”的融汇——《吕氏春秋》论“和”
第二章 演进时期(两汉)
**节 天人系统与“中和”之美
第二节 “温柔敦厚”与诗教
第三节 围绕《离骚》公案的“中和”与非“中和”之争
第三章 深化时期(魏晋南北朝)
**节 从人格之“和”到宇宙之“和”
第二节 乐论之“和”
第三节 “和”与艺术辩证法
第四章成熟时期(隋唐五代)
**节 初唐史家的折衷文质
第二节 皎然论“诗之中道”
第三节 司空图的“饮之太和”
第五章转折时期(宋代)
**节 幽淡和谐的社会审美理想
第二节 理学家论“中和”之美
第三节诗教的重振
第六章衰变时期(元明清)
**节金元时期的余绪
第二节 清代的回光返照
第三节近代的余响
下编 审美范畴“和"的结构解析
**章审美对象之“和”
**节 天地自然之“和”
第二节 社会与艺术之“和”
第三节 审美对象形式之“和”
第二章审美心态之“和”
**节情志的和谐
第二节 “温柔敦厚”与人格涵养
第三节 超越功利的“大和”心态
……

和:审美理想之维 内容简介

《吕氏春秋》论“和”的产生,主要从音乐起源的角度去谈的。其《大乐》篇谈音乐产生时说:“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天地车轮,终则复始,极则复反,莫不咸当。日月星辰,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尽其行。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萌芽始震,凝涞以形。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皆化其上,乐乃可成。”这段文字描绘了音乐从*初的始基“太一”生出,经过阴阳两仪的交感变化,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过程。《吕氏春秋》论音乐起源的看法显然受《易传》的影响。《易传》在描述天地万物氤氲化生时指出:“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成八卦。”《吕氏春秋》用它来说明音乐的产生,认为“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音乐也本于“太一”。但《吕氏春秋》论音乐的形成又突出了这几点:一、音乐是由于“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即万物形成后,物体运动的振响产生了音乐,这比春秋时一些思想家笼统地说“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更加接近唯物主义。二、它把音乐的“和”与天地的“和”联系了起来,认为音乐的和谐本于自然界的和谐,“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音乐之和是自然之和在音响上的反映。而且,音乐之和也受到社会人事的影响,“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皆化其上,乐乃可成”。反过来,“君臣失位,父子失处,夫妇失宜,民人呻吟,其以为乐,若之何哉!”可见,音乐之和是社会与人世状况的反映。三、*重要的是,它在先秦“以和为美”的思想中,**次提出“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将“适”作为“和”的*高范畴,以为“先王定乐由此而生”,这就比苟子等人的乐论大大前进了一步。
《吕氏春秋》论“适”,首先将它作为一种审美过程中的心境,认为心境如何,决定了审美对象是否适应于主体。换言之,能否达到和谐的审美境界,并不仅仅取决于对象本身,而是取决于主体本身。《吕氏春秋.适音》篇指出:“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吕氏春秋》在这里指出,对声色之美的追求是人的本性使然。但是外界的声色滋味能否对人构成审美对象,关键在于主体心境如何。如果心境不乐,再好再美的声色滋味都不能成为对象,正如马克思
所说:“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美丽的景色都无动于衷。”①魏晋时嵇康在著名的《声无哀乐论》中提出“和声无象,哀心有主”就深受《吕氏春秋》这一说法的启发。《吕氏春秋》进而指出“心必和平然后乐”,强调主体只有处于和谐的心境状态下才能对美声、美色、美味加以感受和品尝,形成美感效应。这就打破了荀子等人将和谐视为外界感染所致的观念。
“适”除了主体的心境因素之外,也包含着审美客体的因素。《吕氏春秋》作者指出:“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溪极,溪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抟,不抟则怒。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适音》)《吕氏春秋》的作者详尽地阐述了音适与主体之适的关系,认为音量过大或过小、过清或过浊,都会刺激人的生理感官,引起不适。什么是“适”呢?这就是“衷音”,即恰到好处,“小大、轻重之衷也”,只有这种和谐之音才能使主体感到和谐舒适。为此,《吕氏春秋》提出要调和音声,使物以适人,主客体达到和谐一致,“乐之有情,譬之若肌肤形体之有情性也。有情性则必有性养矣。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凡养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能以久处其适,则生长矣。”(《侈乐》)作者强调音乐之和在于使人适性,并且抨击了乱世之音“以巨为美,以众为观,倣诡殊瑰,耳所未尝闻,目所未尝见,务以相过,不用度量”的审美观念,认为惟有适音才能和乐。
所谓“适”的实现,从主体来说,在于调节情欲,使之合乎养性、贵生的需要。就这一点来说,《吕氏春秋》的作者吸收了儒家“以道制欲”的思想,认为必要的节制是实现“和”的前提,这一点与道家纯任自然的观点有所不同。《吕氏春秋》认为:“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黄帝,其与桀、纣同,圣人之所以异者,得其情也。由贵生动,则得其情矣。不由贵生动,则失其情矣。此二者,死生存亡之本也。”(《情欲》)就人性应感而动,发为情欲、衍为声色滋味之好这一点来说,《吕氏春秋》显然受《礼记》的影响。但荀子制导情欲是导向礼义,“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苟子·礼论》)《吕氏春秋》则强调节情以中是为了“贵生”,即保持个体身心健康的自由发展,“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贵生》篇中又提出:“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除了为养生以调节情欲外,《吕氏春秋》还主张从理性与道德的角度对嗜欲加以节制。《吕氏春秋》说:“人之情,欲寿而恶天,欲安而恶危,欲荣而恶辱,欲逸而恶劳。四欲得,四恶除,则心适矣。四欲之得也,在于胜理。胜理以治身则生全,以生全则寿长矣;胜理以治国则法立,法立则天下服矣。故适心之务,在于明理。”(《适音》)这里所说的“明理”,包含有用理智控
制情欲的意思在内。《吕氏春秋·大乐》篇说:“成乐有具,必节嗜欲。嗜欲不辟,乐乃可务。务乐有术,必有平出。平出于公,公出于道。故惟得道之人,其可与言乐乎!亡国戮民,非
无乐也,其乐不乐,有似于此。君臣失位,父子失处,夫妇失宜,民人呻吟,其以为乐,若之何哉!”这里所说的“公”,带有道家学派贵公的意思,“道”又有儒家社会伦理道德的含义,《吕氏春秋》的作者主张以乐调和君臣、夫妇的关系,显然属于儒家的教化论。《吕氏春秋》糅杂儒、道,主张用理性与道德来疏导情欲,控引嗜好,将全寿养生、颐性保真与经邦治国结合起来,以臻于和谐适中的审美主体境界。它的“中和”观念,直接启迪了西汉初期淮南王刘安等人的哲学与美学,具有转折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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