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伦法的人本观

巴比伦法的人本观

作者:于殿利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年:2011年6月

ISBN:9787108036629

所属分类:绘画摄影

书刊介绍

《巴比伦法的人本观》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楔形文字原始材料,对古代西亚的法律文献进行研究,这在在中国学术界具有首创性,是中国学术界值得庆贺的新事。作为一项优秀的研究成果,作者的着眼点不是单纯的《巴比伦法》的研究,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巴比伦法》中“人”的地位的分析,通过古巴比伦社会中“人”的地位与古代世界其他社会中“人”的地位之比较,说明公民社会的普遍性,对古史学界长期流行的观点——公民社会为古希腊罗马所特有或为地中海地区所特有——以新的否定。本书开创民法起源研究的又一个全新视角。
于殿利,1964年生,历史学博士。1990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任职于商务印书馆历史编辑室,现任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主要学术研究成果包括专著《巴比伦古文化探研》(与郑殿华博士合著,属季羡林、周一良和庞朴先生主编的《东方文化丛书》中的一种,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学术论文有:“古巴比伦社会存在债务奴隶制吗?”、“古巴比伦时期阿维鲁等级的社会地位”等;译著有:《美国的中国形象》(与陆目宇博士合译,时事出版社1999年版)。

作品目录

LIST
OF
ABBREVIATIONS
前言
第一章:史料、史学与研究方法
一、史料的独特性
二、相关专题研究
三、研究方法
第二章:“人”及其权利等差
一、巴比伦社会“人”的概念解说
二、古巴比伦社会“人”的构成
三、巴比伦“人”在古典社会的同侪
四、公民权利等差及其根源
五、小结
第三章:人本观产生的文明和文化基础
一、城市文明与人本观念的起源
二、商品货币经济与人本主义
三、巴比伦奇迹:农业“资本主义”
四、宗教特点与人本观念
第四章:立法精神与人本主义
一、立法传统与契约文明
二、社会秩序与公民权利
三、“公平”与“正义”之为立法精神
四、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五章:债务法中的人本观
一、错误翻译造成的错误理解
二、劳动条件、自由与人格
三、西方古典社会的参照
四、拯救沦为奴隶的自由民
五、良好的城邦不奴役自己的公民
六、结论
第六章:刑法、尊严法及人格权
一、传统观点对刑法有关条款的解释
二、传统观点的矛盾与误区
三、尝试一种新解释
四、罚金、肉刑与立法精神
五、扇嘴巴、重伤害与尊严法
六、人性与人格权
第七章:城市自治与人本主义
一、城市公民自治与中央政府监控
二、专制统治下的民主因素
三、商会(KĀRUM)的构成及其地位
四、小结
外文征引书目
中文征引书目
后记

相关推荐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