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新义

通史新义

作者:何炳松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出版年:2012-05-01

评分:4.8分

ISBN:9787506046671

所属分类:历史文化

书刊介绍

通史新义 内容简介

作者借鉴西方史学的思想方法,总结并发挥了司马迁、刘知几、章学诚等古代史家的传统史学理论,对史料研究的方法以及通史编纂的原则重斩进行思考,建立其新通史理论体系,对中国现代新史学的建设有着重大贡献。作者分析了历史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之异同,提出了史学研究者应报有之态度和作学之方法,并通过西洋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之对比,阐明了通史与其他史学之关系,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认识。

通史新义 本书特色

有鉴于中国传统史学之弊,为使史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何炳松极力倡导通史研究与著述。在《通史新义》中,作者(何炳松)借鉴西方史学的思想方法,总结并发挥了司马迁、刘知几、章学诚等古代史家的传统史学理论,对史料研究的方法以及通史编纂的原则重斩进行思考,建立其新通史理论体系,对中国现代新史学的建设有着重大贡献。
作者分析了历史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之异同,提出了史学研究者应报有之态度和作学之方法,并通过西洋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之对比,阐明了通史与其他史学之关系,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认识。
全书分上下两编,上编分十章,专论社会史料研究法,下编共十一章,专论社会史研究方法。

通史新义 目录

导言 历史研究法与社会科学(一)历史研究法——历史之性质——历史研究法之间接性质——历史之作用(二)社会科学——此名词之旧义——实在之意义——社会科学之性质(三)社会科学中历史研究法之必要——(一)对于现代现象之研究——(二)对于现象演化之研究上编 社会史料研究法**章 史料之理论(一)史料之性质——史料为一种过去行为之遗迹——产生史料各种必要工作之解析:文笔、语言、思想、信仰、知识;各种工作与实际真相之连锁(二)史料之来历——知人论世之必要一决定来历之各种步骤第二章 考订之原理(一)考订之必要——轻信之自然倾向,轻信之动机(二)考订之雏形——证据观念,司法证据理论之不足,分析之必要(三)分析(四)考订之步骤第三章 史料来历之考订(一)史料来历之考订之条件(二)社会科学材料上之特殊困难第四章 诠释之考订(一)初步之分析——分解为原质——实际上之方法——知识之限制——进行之速度(二)诠释之考订——语言文字——文叉——迂曲之意义——此种工作之结果第五章 诚伪及正确之考订(一)二种考订功夫之特殊条件——诚伪,变更原因,进行方法一正确,错误之原因,发现错误之方法(二)共通之工作——审问,史料产生之一般状况,各种工作之特殊条件,可疑之事件——结果第六章 事实之利用(一)断定事实之困难——实际上之解决(二)容有之事实——极难诬罔之事实——极难致误之事实——非常之断语适足为一种真相之假定(三)各种独立观察之暗合——正当暗合之条件——研究断语是否独立之方法,来历之考订——独立观察之比较第七章 事实之编比(一)事实编比之条件——由史料中提出之事实状况、程度、性质。及盖然性之不同(二)暂时之编比——专著,类纂(三)事实之性质——一般事实或单独事实,确定事实或可疑事实——生存,人类行为,动机第八章 社会科学事实之编比(一)社会科学中事实之性质——物质与心理之特性。绝对客观方法之不可能(二)社会之分析——社会分析与生物分析之不同——社会分析之抽象与主观性,想象之地位(三)编比之进穗——比论之应用——问题之应用第九章 并时事实之编比法(一)社会事实主观性质之结果——算学方法,生物学方法及归纳心理学方法之不合法一实际规则(二)编比之方法——社会之一般状况——主要社会现象表第十章 连续事实之编比法(一)社会之变动——变动与演化——社会演化与生物演化之不同(二)变动之分析研究——各种步骤及考证上应注意之点(三)演化之比较——统计方法——心理方法——演化之历史进程,习惯之变动,个人之更替——科学结论之条件下编 社会史研究法第十一章 历史之种类(一)中国史学之发展——编年史——纪传体纪事本末——浙东史学之世系支派(二)西洋史学之发展——上古时代之历史、中古时代之历史、文艺复兴时代之历史——专史与通史——专史之产生,世界史。全史(三)历史与社会科学之关系——社会科学因其为史料科学故应用历史之考订——社会科学中研究过去之必要——社会史之分类第十二章 社会史之现状(一)各种历史现状之比较——专著——特种纲要与普通纲要——社会史之落后(二)进步迟缓原因之源于事实性质者——事实之外部性质,史料之主观性质,事实主观部分获得之较易——各种原理之历史(三)进步迟缓原因之源于史料种类者——著作之史料、保存之史料、出版之史料——记事史料、文学史料、教育史料、实用史料之选择第十三章 社会事实之编比(一)编比之必要——并时事实与连续事实(二)并时事实之编比法——审问、历史审问与研究审问之不同(三)社会史之标准——地理上之划分——应有问题——现象之描写第十四章 社会史之特殊困难(一)决定事实数量之必要——历史中之定性知识——社会事实中数量决定之必要(二)决定数量之方法——度量——计数——估值——举隅——通概(三)实际上之结果——特殊之规则——编著之限制第十五章 社会团体之决定(一)社会事实之特性——人类抽象限定之事实——个人行为——标式行为——集合行为(二)团体——明定社会团体之困难。与生物团体之异用——历史团体之普通性质——社会史之特殊困难、注意之点及限制第十六章 演化之研究(一)演化研究之条件——统计图表之用及条件——生物学上与社会科学上演化之不同——演化之种类——产生演化之事实之决定(二)特种演化之条件——生产、转移、分配(三)了解演化之条件——用比较法确定习惯之变动——新陈代谢所产之演化。确定之困难第十七章 各类历史联合之必要(一)静的研究——事实之连锁,孟德斯鸠德国派——习惯之共通性,集合行动之共通性(二)演化之研究——各种变动中之连锁(三)综合事实之方法——专门家及通史家第十八章 社会史之系统(一)一贯性之倾向——玄学及形上学之形式——当代之形式——经济之形式——圣西门——马克思及其学派(二)经济物质主义之批评一物质状况分析之不全一经济行为与他种行为间连锁分析之错误第十九章 社会史与其他历史之连锁(一)决定连锁之方法——原因及条件(二)人口学上之事实——物质条件之影响,人类地理学,人类学,物质事实之特点,物质事实为生存之条件,非方向之条件(三)经济事实——研究此种事实在社会上及演化上之影响之方法(四)社会史在历史知识中之地位——统计学之地位——经济史第二十章 单独事实及于社会事实之影响(一)问题之位置——经济事实及人口事实不同之范畴(二)习惯之影响——理智习惯:信仰、知识;物质习惯:私人生活、消费(三)单独事象之影响——发明与创造——由在上者所产生之方向变化第二十一章 集合事实及于社会生活之影响(一)集合之组织——私人组织:家庭;社会制度:阶级;政治制度——统治政府,特殊职务——教会组织——国际组织——语言(二)集合之事象——内部革命——冲突与条约——国际关系结论后记

通史新义 节选

有鉴于中国传统史学之弊,为使史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何炳松极力倡导通史研究与著述。在《通史新义》中,作者(何炳松)借鉴西方史学的思想方法,总结并发挥了司马迁、刘知几、章学诚等古代史家的传统史学理论,对史料研究的方法以及通史编纂的原则重斩进行思考,建立其新通史理论体系,对中国现代新史学的建设有着重大贡献。
作者分析了历史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之异同,提出了史学研究者应报有之态度和作学之方法,并通过西洋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之对比,阐明了通史与其他史学之关系,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认识。
全书分上下两编,上编分十章,专论社会史料研究法,下编共十一章,专论社会史研究方法。

通史新义 作者简介

何炳松(1890-1946),字柏丞,浙江金华人,著名历史学家,出版家,教育家。1913年-1916年留学美国,先后就读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研究院,攻读现代史学、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等,擅西洋史研究。最早将西洋史学引进中国,一生在史学研究方面颇有建树,著述甚丰。有《新史学》、《历史研究法》、《历史教育法》、《西洋史学史》等,影响至为深远。与梁启超并誉为“中国新史学派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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