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法学译丛·民商法系列) 内容简介
自1976年**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33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本书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法学译丛·民商法系列) 本书特色
《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由汉斯·布洛克斯、沃尔夫·迪特里希·瓦尔克所著,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本书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法学译丛·民商法系列) 目录
**部分 引言 写在前面的思考§1 法、私法和民法Ⅰ.法1.意义2.习俗和道德的界定3.法律规范的产生Ⅱ.私法1.概念和界定2.不属于私法的法律领域Ⅲ.民法1.概念2.界定3.含义4.法律规定§2 《民法典》Ⅰ.产生1.立法进程2.历史根基Ⅱ.基础1.私法自治2.社会平衡3.信赖保护4.基本法的影响Ⅲ.规范的内容及形式1.财产法与非财产法2.严格法与衡平法3.强行法与任意法Ⅳ.结构与划分1.结构2.划分Ⅴ.适用范围1.实际适用范围2.时间适用范围3.空间适用范围§3 法律适用Ⅰ.总论1.法律适用的概念和目的2.法律对法官的约束3.由法官进行的法律适用Ⅱ.法律解释1.意义和方法2.漏洞填补第二部分 法律行为**章 基础§4 合同、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Ⅰ.合同1.意义2.合同自由3.概念Ⅱ.意思表示1.概念2.种类3.界定Ⅲ.法律行为1.概念2.种类§5 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原因行为和抽象行为Ⅰ.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1.负担行为2.处分行为3.区别Ⅱ.原因和抽象行为1.导论2.原因行为3.抽象行为Ⅲ.抽象原则1.意义2.影响3.立法原因4.抽象原则的缺点§6 对法律行为的解释Ⅰ.简单解释1.目标、方法和意义2.解释方法Ⅱ.补充性解释1.含义2.漏洞3.漏洞填补§7 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Ⅰ.利益状况和概览Ⅱ.意思表示的发出1.前提2.法律意义Ⅲ.意思表示的到达1.对方不在场时表示的到达2.对方在场时表示的到达3.到达障碍4.到达的特殊情况第二章 合同缔结§8 要约和承诺Ⅰ.要约1.概念和生效前提2.效力3.要约的消灭Ⅱ.承诺1.概念和生效要件2.效力3.承诺义务Ⅲ.特殊情况1.选择2.社会行为3.沉默作为承诺§9 对指向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撤回Ⅰ.一般撤回权(第130条第1款第2句)Ⅱ.保障消费者的撤回权1.意义和概念确定2.法定撤回权§10 包含一般交易条款的合同缔结和包含滥用性条款 (Mi br uchliche Klauseln)的消费者合同的缔结Ⅰ.一般交易条款的意义Ⅱ.法律规定和第305条及以下的适用Ⅲ.一般交易条款的概念Ⅳ.将一般交易条款纳入合同1.纳入协议2.出人意料的条款不被纳入Ⅴ.一般交易条款的解释1.解释方法2.个别约定的优先3.不清楚规则Ⅵ.对一般交易条款进行内容控制(概述)1.个别的条款禁止(第308、309条)2.一般条款(第307条)Ⅶ.规避禁止Ⅷ.条款无效或者不被纳入时的法律后果1.原则:合同的其余部分有效2.例外:整个合同的无效Ⅸ.诉讼上的消费者保护Ⅹ.涉及消费者合同时的特别之处1.第310条第3款的保护目的2.扩张保护的前提3.结果§11 合意和不合意Ⅰ.合意1.概念和法律规定2.合意及解释3.结果Ⅱ.不合意1.前提2.明显与隐存的不合意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2 行为能力Ⅰ.概念、意义和界定1.概念和意义2.界定Ⅱ.无行为能力1.前提2.后果3.第105a条的特殊性Ⅲ.限制行为能力1.前提2.无须同意的法律行为3.需要同意的合同4.需要允许的单方法律行为5.向限制行为能力人履行6.附录:在被照管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的允许保留Ⅳ.部分行为能力1.从事营业2.雇佣或劳动关系§13 法律行为的形式Ⅰ.形式自由原则Ⅱ.形式要求的意义Ⅲ.形式的种类1.文本形式2.书面形式3.电子形式4.公证认证5.公证证书6.在行政机关处作出Ⅳ.不遵守形式的法律后果1.不遵守法定形式2.未遵守法律行为中约定的形式§14 法律行为的内容限制I.法律禁止性规定1.禁止性法律2.违反禁止性法律的后果3.规避行为Ⅱ.违反善良风俗1.构成2.法律后果3.类型4.暴利的法律行为Ⅲ.让与禁止1.绝对让与禁止2.相对让与禁止§15 部分无效、转换和认可Ⅰ.部分无效1.解释的前提2.解释3.第139条的例外Ⅱ.转换1.解释的前提2.解释Ⅲ.认可1.前提2.后果第四章 意思瑕疵§16 对意思瑕疵的法律层面的利益评价之概述Ⅰ.起始情况1.无瑕疵的意思表示2.有瑕疵的意思表示Ⅱ.利益评价1.意思表示的效力2.意思表示的无效3.意思表示的可消灭性Ⅲ.法律规定1.可撤销的意思表示2.无效的意思表示3.有效的意思表示§17 意思和表示故意不一致Ⅰ.心意保留1.前提2.后果Ⅱ.戏谑表示1.前提2.后果Ⅲ.虚假行为1.前提2.后果3.界定§18 错误Ⅰ.撤销与解释的关系1.撤销2.解释Ⅱ.错误情况1.意思表达(Willens u erung)上的错误2.意思形成时的错误3.个别情况Ⅲ.因错误而撤销的前提条件1.错误2.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的因果联系3.撤销表示4.撤销的不迟延5.排除原因的不存在Ⅳ.基于错误进行撤销的后果1.法律行为的无效2.损害赔偿义务Ⅴ.错误的特殊情况1.订立遗嘱时的错误2.结婚时的错误§19 恶意欺诈和不法胁迫Ⅰ.恶意欺诈(Arglistige T uschung)1.欺诈行为2.因果关系3.非法性4.恶意5.欺诈人6.及时的撤销表示7.撤销的排除8.撤销的法律后果9.竞合Ⅱ.不法胁迫1.胁迫2.因果关系3.不法性4.主观要件(故意)5.胁迫人6.及时的撤销表示7.撤销后果8.竞合§20 双方动机错误Ⅰ.问题Ⅱ.解决办法第五章 附条件、附期限和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21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Ⅰ.概念、意义和准许1.概念2.意义3.许可Ⅱ.种类1.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2.始期和终期Ⅲ.条件成就以及不成就的法律后果1.条件成就2.条件的不成就Ⅳ.对于附条件的权利人的保护1.在与行为相对方关系中的保护2.在与第三人关系中的保护§22 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Ⅰ.意义和概念1.意义2.概念Ⅱ.同意1.种类2.一般规定3.允许的特殊性4.追认的特殊性Ⅲ.对无权利人所为处分的同意1.允许和追认2.救济第六章 代理§23 含义、利益情况和界定Ⅰ.含义Ⅱ.利益情况1.第三人的利益2.被代理人的利益3.在缺少代理权的情况下第三人的利益Ⅲ.界定1.行为(Tathandlung)中的“代理”2.缔约中介3.间接代理4.传达人:边码518及以下5.冒名行为(Handeln unter fremdem Namen):边码528、529§24 代理的前提条件和效果Ⅰ.代理的前提条件1.许可2.代理人的意思表示3.公开性4.代理权Ⅱ.代理的效力1.有利和不利于被代理人的效力2.有利和不利于代理人的效力.代理人意思表示中的错误所导致的后果4.知道或应当知道特定情况的后果§25 委托代理权Ⅰ.委托代理权的授予1.有受领需要2.形式Ⅱ.委托代理权的种类1.特别、种类和普通委托代理权2.单独和共同代理权3.本代理和复代理4.容忍代理权和表见代理权:边码562及以下Ⅲ.委托代理权和基础关系(Grundverh ltnis)1.外部及内部关系(Au en-und Innenverh ltnis)2.抽象原则Ⅳ.委托代理权的消灭1.消灭原因2.消灭的后果Ⅴ.容忍和表见代理权1.利益状况2.前提Ⅵ.授予委托代理权时的意思瑕疵1.使用代理权之前的法律状况2.使用代理权之后的法律状况Ⅶ.特殊情况:养老代理1.概念和意义2.前提条件3.内容和生效§26 对代理权的限制Ⅰ.滥用代理权1.利益状况2.分类Ⅱ.自己代理(Insichgesch ft)1.概念2.法律后果3.第181条的适用范围§27 无代理权的代理Ⅰ.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2.第三人的形成权Ⅱ.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第179条第1款中的请求权2.第179条第2款中的请求权3.第179条中请求权的排除4.第179条中举证责任的分配5.第179条的类推适用第三部分 权利**章 权利的内容及其实施§28 私法关系以及权利Ⅰ.私法关系1.概念2.要素Ⅱ.私权利1.概念和内容2.种类§29 主观权利的取得Ⅰ.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1.原始取得2.继受取得Ⅱ.特定和概括继受取得1.特定继受取得2.概括继受取得Ⅲ.从权利人或无权利人处的取得1.从权利人处取得2.从无权利人处取得§30 请求权Ⅰ.概念、意义1.概念2.意义Ⅱ.种类和法律规定1.种类2.法律规定Ⅲ.请求权基础1.种类2.适用3.请求权基础的竞合§31 抗辩Ⅰ.诉讼法意义上的抗辩1.阻却权利之抗辩2.消灭权利之抗辩3.障碍权利之抗辩Ⅱ.私法意义上的抗辩1.概念2.抗辩的实施3.被提出的抗辩的效力Ⅲ.时效抗辩1.概念2.目的3.对象4.时效的持续时间5.时效期间的开始6.时效的停止、暂不完成和重新开始7.时效抗辩的效力§32 对权利(Rechtsmacht)的限制及保护Ⅰ.权利的界限1.权利滥用禁止2.对违反善良习俗的权利行使的禁止3.对违反诚信义务的权利行使的禁止Ⅱ.对权利的保护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自助第二章 权利主体§33 自然人Ⅰ.作为权利主体的人Ⅱ.权利能力1.概念和意义2.开始3.终止Ⅲ.对人格的保护1.姓名权2.一般人格权Ⅳ.住所1.意义2.概念3.种类§34 法人Ⅰ.引论1.人的团体2.财产的集合Ⅱ.种类1.社团2.财团3.其他人的团体Ⅲ.有权利能力的社团1.法律基础2.成立3.机关4.责任5.在社团登记簿中的登记6.社员资格7.权利能力的终止Ⅳ.“无权利能力”的社团1.法律规定以及批评2.与具有权利能力的社团相适应3.当事人能力4.社团财产5.责任第三章 权利客体§35 一般权利客体Ⅰ.概念、种类和界定1.概念2.种类3.界定Ⅱ.集合物1.概念2.意义3.界定Ⅲ.权利的集合1.财产2.企业§36 物Ⅰ.意义和概念1.意义2.概念Ⅱ.种类1.不动产和动产2.代替物与非代替物3.消费物与非消费物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Ⅲ.成分1.法律规定2.意义3.动产的重要成分4.土地的重要成分Ⅳ.从物1.概念2.意义Ⅴ.孳息、收益、负担1.概念2.意义第四部分 期间和期日§37 期间和期日I.期间和期日的概念及意义Ⅱ.期间的起算Ⅲ.期间的终了Ⅳ.期间的计算Ⅴ.期间的延长第五部分 附加内容§38 案例分析方法Ⅰ.案情及提出问题1.案情2.提出问题Ⅱ.请求权的审查规则1.请求权人和请求权相对方2.请求权目的3.请求权基础Ⅲ.存在多个请求权基础时的审查顺序1.基于合同的请求权2.类合同关系中的请求权3.物上请求权4.侵权法上的请求权5.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Ⅳ.对于单个请求权的审查1.请求权的产生2.请求权未消灭3.请求权的可实施性Ⅴ.鉴定体的书写1.一般性规定2.例子:一份被拟好的鉴定
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法学译丛·民商法系列) 作者简介
汉斯·布洛克斯 (Hans Brox) (1920-2009), 1949年于波恩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1959年于明斯特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61年任美因茨大学副教授,1962年起任明斯特大学民法、商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64至1994年为北莱茵州宪法法院成员,1967年至1975年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1975年获得联邦星级十字勋章。他所编写的每一本法学教科书都是在德国最成功,再版次数最多的法学教材。沃尔夫·迪特里希·瓦尔克(Wolf-Dietrich Walker) (1955- ) , 1984年于明斯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92年至今任吉森大学民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96至1997年任吉森大学法学院院长。累计发表独著及合著十余部,论文几十篇。主要研究方向:劳动法和社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