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伯简介-西周末期思想家,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

史伯简介-西周末期思想家,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

姓名:伯阳父
生卒:不详
朝代:西周
官职:周太史
评价:西周末期思想家,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

老子、孔子之前二百多年,有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不为常人所知。其人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故学者在系统的专著中无不提及。但是,...

人物介绍

姓名:伯阳父
生卒:不详
朝代:西周
官职:周太史
评价:西周末期思想家,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

老子、孔子之前二百多年,有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不为常人所知。其人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故学者在系统的专著中无不提及。但是,评价尚嫌不足。

此人是西周末年的王朝太史伯阳父,亦称史伯。西周太史,掌管起草文告、策命诸侯、记录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等,为朝廷重臣。

史伯的言论见于《国语》,主要是《周语上·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论周将亡》《郑语·史伯为桓公论兴衰》两篇文字。《史记·周本纪》《史记·郑世家》亦有所载,显然是参考《国语》而记。文献资料简略,是后人对史伯重视不够的主要原因。

一、洞悉天下形势的巨子

周幽王当政,王朝衰败,有识之士无不考虑退路,郑伯即是其一。郑伯名友,周宣王庶弟(即周幽王之叔),封于郑(今陕西华县东),爵位伯,称郑伯友;谥号桓,为后来的郑国开国之君,称郑桓公。周幽王命郑伯友为王朝司徒,主管教化。郑伯友考虑自己家庭和郑地子民的安全,想作大规模的搬迁,而找史伯商量,讨教办法。史伯长篇大论,详细分析了天下形势,为郑伯友指明了落脚之地。

史伯指出,“戎、狄必昌,不可偪也”。西方、北方的少数民族戎、狄一定强盛起来,不能靠近他们。

郑伯友对南方抱有幻想,而史伯告诉他:季纟川(《史记》作徇)为楚君,合于民臣之心,功德超过他的先王,十代也废不了。“夫其子孙必光启土,不可偪也。”不可以靠近他们。接着,史伯纵论虞、夏、商、周的历史发展,说明祝融(黄帝之后,楚人之祖)后代八个姓的演变,再次强调只有芈姓的荆国(长江中游大片地区)会兴盛。

如此,只有东方可以考虑,但也要作具体分析。史伯指出,以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为中心,南北各有九国,西东各有八国,这三十四个国家不是周王次子、庶子以及母弟甥舅一类的亲戚,就是蛮、荆、戎、狄之人,“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中,只有一块地方,“唯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黄河、济水、洛水、颍水之间,都是子爵男爵的小国,虢国(今河南荥阳东北)、郐国(今河南密县东南)稍大一些。史伯告诉郑伯友,把子民、财物寄放到那里,他们不敢不答应;即便他们将来背叛,只要说是奉天子之命去讨伐,没有不成功的。

郑伯友本人虽然死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国难,但郑地人民东迁虢、郐之地,而保存下来,后定都新郑(今河南新郑)。

除了荆国以外,郑伯友曾问史伯还有哪些国家会兴盛,史伯回答说是晋、秦、齐三国。后来形势发展正如史伯所预言,这四国成为春秋五霸中的四霸。

十分明显,史伯不仅熟悉西周各种典籍,而且对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荀子·儒效》)以及后代各王所封诸侯国的情况都了然于胸。史伯是西周末年尽知天下事的第一人,很可能是唯一一人。

二、阐述阴阳五行的智者

阴阳、五行的观念产生得很早,大概商代甚至更早已有。今人看到的文字材料大多是战国及秦汉之际成书的,如《左传》《易传》《老子》及《黄帝内经》等。

古人在生产、生活的长期实践中,观察到了自然的阴与阳,以及水、火、木、金、土五种现象或五种材料。慢慢地,衍生出了两类相反相成、五类杂合相济的“类名”。这说明人们在原始宗教的笼罩中已经萌生二元对立、多元统一的观念,显露原始的唯物思想和辩证思想苗头。从西周开始,逐步开始对阴阳、五行的自觉归纳和理性阐述,而史伯就是一位承上启下的重要人物。

周幽王二年(公元前七八〇年),泾水、渭水、洛水(与河南洛水同名)流域发生大地震。史伯说:“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烝,升。镇阴,被阴镇住。史伯认为,天地有阴阳二气,要有序、调合;而秩序被打乱,阴气压迫阳气,使阳气伏在下面不能上来,才发生了地震。我们不能要求史伯以今天的科学解释地震,他在“上帝”即神还是主流观念的时代,以阴阳来说明,已经非常了不起。今人论述古代阴阳思想,无不首先引用史伯这段话加以说明。

史伯之后,阴阳观念有了进一步发展。如《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明确阴阳的矛盾势力是事物本身所固有。如《易传》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明确阴阳交替乃宇宙根本规律。

郑伯友向史伯讨教逃难之策,大约是在“三川竭,岐山崩”之后七年。史伯在议论王朝之弊时说了一大段哲理性极强的话,简要节录如下:“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还说:“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史伯认为,世间百物是由土、金、木、水、火五行相杂而成。这显然是与神创论相对立的唯物思想。而且,不难体味五行在史伯那里已不仅仅是五种具体的资料,它们已是五种具有事物根本性质的元素。

关于史伯的阴阳五行思想,文字材料很少,但可以看出,他已超越古人最初的人文自觉,开始上升为一种理性的智慧。

三、提出和实生物的哲人

“和”的观念同样产生很早,其含义由音乐之和,到人际关系之和,到国家政事之和,逐步深化。而第一个对“和”进行理论提升,使之成为事物之本和天地法则的人,是史伯。史伯是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家。

上引史伯哲理性的话译成现代汉语,大意是:“和”确能生成万物,“同”就不能增益,而只能止步不前。用一物匀适地融入另一物叫作“和”,因此而能丰富、发展,并使万物不脱离“和”的统一。如果用相同的东西补充相同的东西,那么这种东西完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种声音,单调得没办法听;只有一种物品,单调得没办法看(没有文彩);只有一种口味,单调得令人生厌;只有一种事物,单调得无话可说。

史伯已经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根本法则就是“和”,即二元乃至多元的对立统一。事物的不断生成,不断丰富,不断发展,也就是“和”的不断展现,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不断展现。这既是客观世界的自在过程,又是人的主观世界的能动过程。

从人的认识和实践来说,一方面要尊重客观世界自然的“和”,不能从根本上加以人为的破坏,一方面要创造各种各样、方方面面的“和”。最简单的事例,土加土,还是土,水加水,还是水,只有量的增加,没有质的变化;土加水,则成泥,便可垒墙筑屋,再加火烧,则成各种陶器及砖瓦,便可方便生活、美化生活。总之,人要认识“和”的本质,运用“和”的法则。

史伯正是以“和”的思想为指导,给郑伯友分析王朝之弊的,指出周幽王的要害是“去和而取同”。史伯用大量的事实说明,周幽王抛弃光明正大,喜好鬼鬼祟祟和邪恶的谗言;讨厌贤明正直的忠臣,而亲近愚顽智昏和无知鄙陋的小人。断言不出三年周必亡。

二百多年后,齐国思想家、政治家晏婴对齐景公讲的和同之别(《左传·昭公二十年》),与史伯所言完全一致。可以想见,晏婴是在看到相关记载之后接受了史伯的思想和观点。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也是这一思想的延续。而孔子之孙子思,糅合了孔子的中庸思想,作了更高的理论阐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今之众多学者认为,“和”是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核心内容,非虚言也。

摘自白子超《西周大思想家——史伯》(刊于《新民晚报》2009年10月25日)

史伯为桓公论兴衰(《国语·郑语十六》)

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对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会阝、为大,虢叔恃势,会阝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君如一周奴役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周乱而弊,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邬、弊、补、舟、衣、柔、历、华,君之土也。若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芣、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

公曰:“南方不可乎?”对曰:“夫荆子熊严生子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紃。叔熊逃难于濮而蛮,季紃是立,薳氏将起之,祸又不克。是天启之心也。又甚聪明和协,盖其先王。臣闻之,天之所启,十世不替。夫其子孙必光启土,不可偪也。且重、黎之后也,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

“夫成天下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制百谷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彭姓彭祖、豕韦、主动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妘姓邬、郐、路、偪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姓无后。融之兴者,其在羋姓乎?羋姓夔越不足命也。蛮羋蛮矣,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姜、嬴、荆、羋,实与诸姬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后也,嬴,伯翳之后也。伯夷能处于神以佐尧者也,伯翳能议百物以佐舜者也。其后皆不失祀而未有兴者,周衰其将至矣。”

公曰:“谢西之九州,何如?”对曰:“其民沓贪而忍,不可因也。唯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若更君而周训之,是易取也,且可长用也。”

公曰:“周其弊乎?”对曰酩殆必弊者也。《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更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姟极。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专刂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

“夫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与专刂同也;弃聘后而立内妾,好穷固也;侏儒戚施,实御在侧,近顽童也;周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不建立卿士,而姚试幸措,行暗昧也。是物也,不可以久。且宣王之时有《童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府之小妾生女而非王子也,惧而弃之。此人也,收以奔褒。天之命此久矣,其又何可为乎?《训语》有之曰:‘夏之衰也,驳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驳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安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传郊之。’及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鼋,以入于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龅齿乚而遭之,既笄而孕,当宣王时而生。不夫而育,生物惧而弃之。为弧服者方戮在路,夫妇哀其夜号也,而取之以逸,逃于褒。褒人褒姁有狱,而以为入于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也,使至于为后而生伯服。天之生此久用处,其为毒也大矣,将使候淫德而加之焉。毒之酋腊者,其杀也滋速。申、缯、西戎方强,王室方骚,将以纵欲,不亦难乎?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愁求之申,申人弗畀,愁伐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缯于西戎方将德申,申、吕方强,其隩爱太子亦必可知也,王师若在,其救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从矣,凡周存亡,不三稔矣!君若欲避其难,其速规所矣,时至而求用,恐无及也!”

公曰:“若周衰,诸姬其孰兴?”对曰:“臣闻之,武实昭文之功,文之祚尽,武其嗣乎!武王之子,应、韩不在,其在晋乎!距险而邻于小,若加之以德,可以大启。”公曰:“姜、嬴其孰兴?”对曰:“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嬴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公说,乃东寄帑与贿,虢、会阝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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