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吕纂要》

[清]纪昀| 经部| 2023-10-20 01:26:44| 0

△《律吕纂要》·二卷(内府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后亦无序跋。分上、下二篇,每篇各十有三说。大意以律吕之要在辨其声音之高下、长短,上篇则发明高下之节,下篇则发明长短之度。似乎近人节录钦定《律吕正义》以便记诵者也。

──右“乐类”四十二部,二百九十一卷,内四部无卷数,皆附《存目》。

(案:乐为古制,宜遵古法。阮咸、荀勖之争不过尺之长短,房庶、范镇之争不过黍之纵横耳。宋魏汉津以徽宗指节定尺,明李文利以黄钟为长三寸九分,尽改古法,皆世衰而邪说作也。今於诡词新论悉斥不录,庶不失依永和声之本旨焉。)

标签:

上一章节

《乐原》

下一章节

小学类

×关闭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