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经本义》

[清]纪昀| 经部| 2023-10-20 01:26:44| 0

△《礼经本义》·十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蔡德晋撰。德晋字仁锡,无锡人。雍正丙午举人,乾隆初以杨名时荐官司务。是书前十六卷皆本经,第十七卷附吴澄所辑《逸礼》八篇,皆引宋、元、明以来诸家之说,与《注》、《疏》互相参证,大旨皆不戾於古。名物制度,考辨颇悉。亦间出新义。如《士冠礼》文:“白屦以魁柎之。”郑《注》:“魁,蜃蛤。柎,注也。”盖以蛤灰柎注於屦,取其洁素。《说文》所云魁蛤,是其确证。乃引万斯大之说,谓“魁以木为之。明时巾帽以木为范,名曰魁头,盖本於此。”殊不免杜撰无稽。然如《士冠礼》《经》文曰:“即筵坐栉,设笄。”敖继公以为固冠之笄。德晋则谓:“笄有二种,一是髻内安发之笄,一是弁冕固冠之笄。此未加冠,明是安发之笄,继公所说为误。”则亦颇辨析精密,为前儒所未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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