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补义》·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方芬撰。芬字舒林,歙县人。其书全列《本义》於前,而以己所发明附赘於末,皆标“补”字以别之。所得颇为肤浅。其《凡例》云述其王父有度所撰《易旨正宗》及其父希莱《易经要旨》而为之。今二书皆未见,然观芬之书,其大略可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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