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大要》

[清]纪昀| 经部| 2023-10-20 01:26:44| 0

△《金丹大要》·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元陈致虚撰。致虚有《周易参同契分章注》,已著录。金丹二字,其源即出於《参同契》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之语。自唐人专以金石炉火为丹药,服之反促其生,是循名而失其实也。致虚是书,犹不失魏氏之本旨。其牵合老、庄、佛氏之书,皆指为金丹之说,则未免附会。学术各有源流,非惟佛、道异涂,即道家不能概以一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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