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嵩》·三十二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景日昣撰。日昣字东阳,登封人。康熙辛未进士,官至户部侍郎。是书自卷一至卷八,统纪嵩高及二室。卷九以下,分《星野》、《形胜》、《封域》、《巡祀》、《古迹》、《金石》、《传人》、《物产》、《仙释》、《摭异》、《艺林》、《风什》九门。考嵩山为中岳,本於《尔雅》、《毛诗》,故《史记》主其说。胡渭《禹贡锥指》信《尔雅》前条“河南华”之文,而指后条“嵩高为中岳”乃后人附益。然郑康成注《大司乐》,谓华为中岳;而注《小宗伯》,则以嵩为中岳。贾疏谓《大司乐注》据镐京,《小宗伯注》据洛邑,其说似可与《尔雅》前后二文相证。即云后人附益,而康成已兼据之矣。又外方之为嵩山,见於《尚书》孔注、《水经注》诸书。金吉甫乃谓嵩高非外方,殊妄。此书於中岳宗《史记》,於外方引《水经注》。考核殊不谬。然《嵩书》及《嵩山志》、《天下名山志》之类,於此山形胜沿革,已为广徵博辑。此特综汇旧文,踵而成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