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易十有八变成卦定议》·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喻国人撰。大旨谓数九则满,满则损。数六则谦,谦则益。故大《易》总不外《乾》九损三,变为《坤》六。《坤》六益三、变为《乾》九。或《乾》九、《坤》六交相损益,十有八变以成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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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对卦数变合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