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韵谱》·五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乔中和撰。中和有《说易》,已著录。是书以上平为阳,下平为阴,上声为阴,去声为阳,人声则阴极而阳生。删三十六母为十有九,四重之为七十六。去蒙音四,得七十有二。而七十二母之中又析之为柔律、柔吕、刚律、刚吕。又据律法十二宫分十有二佸,以佸统母,以母统各韵之字。凡始《英》终《穀》五十有四韵,条分缕析,似乎穷极要眇,而实则纯用俗音。沈、陆以来之旧法,荡然俱尽。如以《东冬》并入《英韵》、《岑林》并入《寅韵》之类,虽《洪武正韵》之乖谬,尚未至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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