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弓辑注》·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陈与郊撰。与郊字子野,海宁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是书惟解《檀弓》上、下二篇。於郑《注》全录,於孔《疏》则删繁存简,谓之《疏略》。其陈澔诸家之说,则分行附书,各略以已意为论断。所论如《檀弓》名篇取首二字,不从《正义》非门徒而达礼之说;孔子少孤一条,释其慎也即如字,谓必诚必信曰慎,不从郑氏改慎为引之训:皆有可取。然於丧礼异同,反无是正,未免举小而遗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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